首  页 职能介绍 领导成员 内设机构 政策法规 发展规划 工作目标 办事指南 办公自动化
  现在的位置职能介绍>>>
 

      根据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国家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设置情况及我市实际,通辽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更名为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通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调整为宏观管理全市经济,研究制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目标及政策、措施;进行经济预测、运行分析;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实现通辽市经济稳定快速发展。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衔接、平衡主要行业的规划。 
     (二)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组织编制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计划。
     (三)参与并指导全市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流通体制改革和协调社会保障、住房、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
     (四)负责汇总和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研究提出经济发展调控的政策建议。
     (五)负责编制全市对外开放、对外经贸合作、经济技术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市重点招商项目的征集、筛选、包装、发布及招商项目库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市招商项目开发工作。
     (七)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及资金来源、资金投向及投资办法;组织编制全社会资金平衡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参与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 
     (八)安排全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协助自治区发改委安排国家和自治区拨款建设项目,安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审查转报需国家和自治区审批的项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九)了解掌握国家对电力项目建设发展信息,督促电力项目建设单位工作进程,协调自治区直属厅局、东网公司及市直各部门争取电力项目的关系,负责电力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研究起草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综合服务业发展情况,协调指导全市服务业发展,汇总全市服务业项目并组织论证重大项目,向国家和自治区争取服务业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全市服务业发展基金并提出投向意见。
     (十一)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全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组织实施全市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负责全市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分析全市城镇化发展状况,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
     (十二)做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和措施,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备案号/经营许可证号: 蒙ICP备06005766号

::::::::| 本站介绍 | 联系方式 | 加入我们 |::::::::
制作: 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科      电话:0475-8234813        E_mail:hxf@public.hh.nm.c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