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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名 称 |
承诺时限 |
申报材料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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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和部门非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办理立项审批 |
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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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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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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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它基本建设、非工业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报批 |
1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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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核 |
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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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外商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审核 |
1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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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外贷款、国际商业贷款项目建议书审核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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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外贷款、国际商业贷款项目可研报告审核 |
3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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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重点农产品进口配额审核 |
3 |
2 |
一、企业和部门非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办理立项审批
办事程序:
1、申请; 2、验资; 3、审批。
申报材料:
1、申请计划报告
2、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3、银行存款证明
4、新开工统计登记表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立项
办事程序:
1、申请; 2、验资; 3、审批。
申报材料:
1、申请开发立项报告
2、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
3、开发资质证明、营业执照
4、用地证明
5、银行存款证明
6、新开工统计登记表
三、其它基本建设、非工业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报批
办事程序:
1、申请; 2、审查; 3、批复或转报。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
四、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核
办事程序:
1、申请; 2、审查; 3、转报。
申报材料:
1、合营各方签订的意向书或协议书
2、合营中方编制的建议书
3、企业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意见
4、合营各方资信调查证明
五、外商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审核
办事程序:
1、申请; 2、审查; 3、转报。
申报材料:
1、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研报告
2、有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的意见
3、合营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证明书
4、意向书(或协议书)和项目建议书及立项批件
5、企业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意见
6、合营外方资信调查证明
7、国有资产评估材料
六、国外贷款、国际商业贷款项目建议书审核
办事程序:
1、申请; 2、审查; 3、转报。
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
七、国外贷款、国际商业贷款项目可研报告审核
办事程序:
1、申请; 2、审查; 3、转报。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征地和外部协作条件的意向性协议
4、国内资金筹措落实文件
5、环境保护部门意见
6、同级财政或银行部门的承诺函
八、重点农产品进口配额审核
办事程序:
1、申请; 2、审查; 3、转报。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进口配额申请表
通辽市发改委在行政审批(办证)中心设有服务窗口
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30号
电话:0475-8313606
联系人:蔚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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